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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紀檢監(jiān)察信訪工作條例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黨內監(jiān)督、密切聯(lián)系群眾、深入開展黨風和廉政建設,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嚴肅認真地處理部門或個人對本校黨員、干部以及部門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教職工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第三條 按照“熱情接待、認真聽記、妥善處理、教育疏導”的信訪受理原則,在熱情接待來訪、認真處理來信的同時,認真填寫《來信來訪登記薄》和《來信來訪處理單》。對所有檢舉、控告和申訴的信訪材料,都必須嚴格按以下程序妥善處理:

1、接到信訪件后,由紀委辦公室派專人負責登記、保管,并保持信封、信箋、郵票、郵戳的完整。

2、在對信訪件作初步登記的同時,及時初核案情單一、線索清楚、時間緊迫、易查易結的舉報信訪件,核實有關舉報線索,為案件查處提供依據(jù)。

3、對登記完畢的信件和來訪記錄,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以確定自辦、轉發(fā)、復函及傳閱范圍。

4、對于匿名的電話舉報,均應認真做好電話記錄。電話中舉報的問題,不管是否屬于紀檢、監(jiān)察職責范圍,都按信訪職責范圍作相應處理。

5、對于從上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學校領導和其它有關部門轉來的信訪材料均按上述流程參照辦理。

第四條 紀檢監(jiān)察信訪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循私情,嚴守保密紀律,不得擅自擴散信訪舉報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防止出現(xiàn)任何不利于信訪工作正常開展的壓制、迫害、打擊報復行為。

第五條 主動協(xié)調與有關單位、主管部門的工作關系,共同妥善處理信訪、舉報中反映的問題。對要求不合理或言行過激的上訪人員,要做好教育疏導工作。


發(fā)布者: 發(fā)布時間: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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