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
到新疆(兵團)基層團組織掛職的通知
根據(jù)團市委《關于從高校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新疆(兵團)基層團組織掛職工作的通知》(滬團委聯(lián)[2016]12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工作的總體安排
1、掛職崗位:新疆(兵團)基層團組織
2、掛職時間: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
3、選派條件
(1)參加工作一年以上;
(2)碩士以上學歷;
(3)政治素質好,具備發(fā)展?jié)摿?,作風過硬、能吃苦、有奉獻精神。
4、報名方法與截止時間
報名者填寫報名表(見附件),電子版發(fā)送到組織部郵箱zzb@dhu.edu.cn,文件版交到行政樓423室。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7月14日(周四)
二、選派干部的工作任務
1、推動基層工作。選派干部要對掛職所在團委及其基層組織建設和工作的情況進行扎實的調查研究,積極協(xié)助所在團委推進重點工作,充分發(fā)揮自身知識和專業(yè)優(yōu)勢,為促進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2、提高綜合素質。選派干部要充分利用掛職機會,在工作實踐中了解基層的國情、社情、民情,在推動工作中提高調查研究、組織動員、溝通協(xié)調、規(guī)劃實施、開拓創(chuàng)新等綜合素質,不斷增強開展群眾工作本領和社會管理工作能力。
3、切實錘煉作風。選派干部要利用掛職契機,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要求,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青年,增進與普通群眾的感情,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保持奮發(fā)有為、苦干實干的精神狀態(tài),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過程中錘煉作風、經(jīng)受磨練、增長才干。
三、選派工作的具體規(guī)定
1、選派人員在掛職期間,由學校、接收單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單位為主;不再從事原崗位工作,只轉黨、團組織關系,人事、工資關系不變。
2、選派人員掛職期間,在校內的職務予以保留,工資福利待遇等不受影響。3、選派人員的食宿由接受單位協(xié)調妥善安排。4、選派人員在掛職期間參加接收單位的考核。選派人員的考核鑒定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據(jù)。
聯(lián)系人:徐玥 李寧蔚
聯(lián)系電話:67792425
東華大學黨委組織部
共青團東華大學委員會
2016年7月12日